最近與一些朋友們聊到「融合」的話題,問我怎麼看待這兩個字與現況。
融合,在詞典裡的解釋是:幾種不同的事物合成一體。
引證解釋中,一為融解,熔化。晉朝史學家常璩《華陽國志》:「孱水出孱山 ,其源出金銀礦,洗,取火融合之,為金銀。」
二為調和,和洽。宋陳亮《書趙永豐訓之行錄後》:「天人報應,尚墮渺茫;上下融合,實關激勸。」 範文瀾蔡美彪等《中國通史》第四編第五章第二節:「女真族與漢族通過共同的經濟生活和文化交融,促進著民族間的融合。」
不論是融解或調和,其構成融合的條件:第一,需要兩種或以上不同的事物;第二,合為一體。也就是說,融合的結果應該是和諧的,具有整合性的。
那應用上呢?套用到舞蹈上呢?
曾經與美國舞者討論了「Bellydance Fusion」與「Fusion Bellydance」的差異,就英文解釋上,「Bellydance Fusion」是強調在Fusion,Bellydance只是其中的一種元素;而「Fusion Bellydance」則是強調在Bellydance,這是Fusion風格的Bellydance。
聽起來很饒口,看似文字遊戲的前後倒裝,卻實際上代表了兩種完全不同的定義與型態。
換句話來說好了,假如今天使用所謂肚皮舞的舞蹈技巧,搭配所謂不是肚皮舞的音樂(姑且先不去追究什麼才是肚皮舞技巧、什麼才是肚皮舞音樂的定義),這是不是融合風「肚皮舞」(Fusion Bellydance)?還是,這是肚皮舞「融合」(Bellydance Fusion)?其重視的究竟是「舞蹈」的融合,還是只是幾種不同的事物放在一起?當然,我們還沒去思考,這有沒有「合為一體」。
廣義來說,只要是幾種不同的事物合為一體,就是融合。所以,你可以用A音樂搭B舞蹈配C服裝,但有沒有合為一體,就見仁見智,而ABC三種融出來的成品,是歸在音樂類?還是舞蹈類?還是....?
曾經有位歐洲舞者是這樣定義的:如果是融合(Fusion),你要很清楚地知道你融合的是什麼。如果你是融合風的「舞蹈」,那你要知道你融合的是什麼「舞」加什麼「舞」,而他們能被加在一起的原因是什麼,他們能夠和諧不衝突的原因是什麼,這些你都必須要清楚,當然,前提是,融合的元素,自己要有一定程度的著墨。
那再回來看融合風肚皮舞,是不是應該是要以兩種以上的舞蹈做結合,才能稱為融合風肚皮舞?還是,只要音樂或服裝上的改變,也能成為融合風肚皮舞?
融合風肚皮舞的歷史才正在開始寫著,也許此刻我們無法追尋到正解,但這一切的脈絡,都將成為歷史。
而身為一位融合風肚皮舞的舞者、師資,甚至每一場的演出、比賽的主辦單位,我們更應該致力要求其制定的準則,才能給予世人值得參考的圭臬。
每一個足跡,都是那樣的重要而珍貴啊!